106/08/03 | (一)年度: 106 第 1 次除權/除息 (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 ○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 額 定: 30,000,000 股、金額: 300,000,000 元,每股面額: 新台幣 10.0000元 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 股、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 股): 26,230,000 股、金額: 262,300,000 元,每股面額: 新台幣 10.0000元 已完成變更登記: 26,230,000 股、金額: 262,300,000 元,每股面額: 新台幣 10.0000元 (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 本公司章程訂立於73年1月9日,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106年5月23日。 (四)本次增資總額: ○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 *(有償)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特別股 : 股,每股認購金額: 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 其中 a.公開承銷: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b.員工認購: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c.原股東認購: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 ,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 *盈餘轉增資: 股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股 *共計 股,金額: 元 *其他應公告事項: (五)權利分派內容: *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 ※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 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元認購 ○普通股○特別股 股 上市/櫃特別股(代碼: ):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 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元認購 ○普通股○特別股 股 ),特別股股東配發普通股股數計有 股。 未上市/櫃特別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 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元認購普通股 股,未上市特別股股東配發普通股股數計有 股。 ※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2.28745710 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 2.28745710 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 0.00000000 元),現金配發總額 60,000,000 元 上市/櫃特別股(代碼: ):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元,現金股利總額 元 未上市/櫃特別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元,現金股利總額 元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本公司普通股計有 0 股不參與除權除息 (含庫藏股 0 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 股及其他 0 股),可參與權利分派之普通股 26,230,000 股 (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 0 ,其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 股),特別股 0 股。 *畸零股之處理方式: 不適用。 *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 106年05月23日 股東會通過 *現金股利發放日: 106年09月13日 (發放現金股利時適用。)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 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元 , 股(普通股) 2.每股面額 新台幣 10.0000元 ,分次發行。 3.特別股部分: 股 (七)權利分派基準日: 106年08月23日 除權/除息交易日: 106年08月17日 (八)增資計劃/用途: 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 106年08月18日 17時00分 前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辦理過戶機構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辦理過戶機構電話: (02)6636-5566 (三)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6年8月18日(星期五)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6年8月1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 無。 七、其他應公告事項: 1.現金股利預計於106年9月13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2.現金股利之配發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款及郵資由股東自行擔。配發不足1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將列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八、特此公告 以上公告係由捷迅公司輸入,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或事後變動或未依規定時限公告,均由該公司負其全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