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3/03 |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62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4 6,28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1月11日證櫃審字第1040037336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公司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3月3日證櫃審字第10501003061號函同意已發行普通股股票 及增資新股股款繳納憑證自民國105年3月4日上櫃買賣,同日於興櫃市場終止櫃檯買賣。 三、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興櫃股票:普通股21,60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6,020,000元。 (二)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櫃股款繳納憑證:4,62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6,280,000元。 (三)累計申請上櫃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26,23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62,300,000元。 (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並向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登錄作業)。 (六)辦理股務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 :(02)6636-5566)。 四、股款繳納憑證劃撥交付及上櫃日期: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5年3月4日(星期五)直接劃撥至股東指 定之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股東至往來證券商補登帳簿存摺即 可,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 五、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行,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 屆時將另行公告之。 六、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