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迅民国112年股东常会董事(含独立董事)被提名人名单公告【受理提名期间未收到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提名】。 | |
日期 | 內容 |
112.04.11 | 一、 依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对有价证券上柜公司信息申报作业办法第3条第2项第22款规定办理。
被提名人类别 被提名人姓名 学历 经历 现职 所代表之政府或法人名称 是否已连续担任三届独立董事 注:依据经济部107年12月21日发布之经商字第10702429010号函释,倘董事候选人名单系由董事会提出者,不受公告受理期间内提出之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