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4.06 | 1.事实发生日:110/04/06 2.公司名称:捷迅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109年度合并及个体财报附表一及iXBRL之资金贷与他人期末余额 误植为45,742仟元,正确期末余额应为29,384仟元。 6.更正信息项目/报表名称:109年度合并及个体财报附表一及iXBRL之资金贷与他人期 末余额。 7.更正前金额/内容/页次: 109年度合并财报附表一资金贷与他人(P.58)及109年度个体财报附表一资金贷与他 人(P.55) Soonest Express, Inc.贷与捷迅(中国)期末余额11,392仟元 捷迅(香港)贷与Soonest Express (S) Pte Ltd(业务往来之资金融通)期末余额 4,966仟元 子公司资金贷与余额合计45,742仟元。 8.更正后金额/内容/页次: 109年度合并财报附表一资金贷与他人(P.58)及109年度个体财报附表一资金贷与他 人(P.55) Soonest Express, Inc.贷与捷迅(中国)期末余额0元 捷迅(香港)贷与Soonest Express (S) Pte Ltd(业务往来之资金融通)期末余额0元 子公司资金贷与余额合计29,384仟元。 9.因应措施:公告并将更正后之内容(包括iXBRL)上传至公开信息观测站。 10.其他应叙明事项:上述仅为财报附注揭露信息之更正,对损益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