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日:106/05/23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周也为 巨威航空货运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任货运总经理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类同之项目。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106/05/23~109/05/22。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股东照原案票决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