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8.13 | 1.事实发生日:104/08/13 2.公司名称:捷迅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项为本公司,请填不适用):不适用 5.发生缘由: (1)本公司更正揭露103及10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之关系人信息及XBRL上传数据, 其说明如下: P.2资产负债表 (103年12月31日) 应收帐款净额:更正前436,876仟元;更正后436,682仟元。 应收帐款-关系人:更正前0仟元;更正后194仟元。 应付帐款:更正前259,526仟元;更正后255,991仟元。 应付帐款-关系人:更正前362仟元;更正后3,897仟元。 (102年12月31日) 应收帐款净额:更正前416,243仟元;更正后416,033仟元。 应收帐款-关系人:更正前331仟元;更正后541仟元。 应付帐款:更正前210,028仟元;更正后207,265仟元。 应付帐款-关系人:更正前0仟元;更正后2,763仟元。 P.9现金流量表 (103年度) 应收帐款:更正前(2,313仟元);更正后(2,329仟元)。 应收帐款-关系人:更正前331仟元;更正后347仟元。 应付帐款:更正前43,096仟元;更正后42,324仟元。 应付帐款-关系人:更正前362仟元;更正后1,134仟元。 (102年度) 应收帐款:更正前25,449仟元;更正后25,659仟元。 应收帐款-关系人:更正前532仟元;更正后322仟元。 应付帐款:更正前(8,692仟元);更正后(11,455仟元)。 应付帐款-关系人:更正前0仟元;更正后2,763仟元。 <P.24附注八> 配合资产负债表更正应收帐款及应收帐款-关系人金额。 <P.29附注十五> 配合资产负债表更正应付帐款金额。 <P.45附注二十五> 更正揭露关系人─上海贸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股东为本公司董事之配偶) 并揭露相关信息: a.整合型物流服务收入:103年度314仟元;102年度10,754仟元。 b.整合型物流服务成本:103年度7,193仟元;102年度5,017仟元。 c.与关系人之债权债务情形: 应收帐款:103年12月31日194仟元;102年12月31日210仟元。 应付帐款:103年12月31日3,535仟元;102年12月31日2,763仟元。 (2)上述更补正未达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六条规定之重编标准,故毋须重新编制 财务报告。 6.因应措施:更正上传本公司103及10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XBRL上传数据。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