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日期:104/01/30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4/06/10 3.股东会召开地点:捷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34号4楼) 4.召集事由: 一.报告事项 (1)103年度营业报告 (2)监察人审查103年度决算表册报告 二.承认事项 (1)本公司103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案 (2)本公司103年度盈余分派案 三.讨论事项 (1)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新股为上柜前公开承销之股份来源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4/04/12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4/06/10 7.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受理股东提案权说明如后: 提案受理资格: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之股东 提案受理期间:自104年04月02日起至104年04月13日下午5时止 提案受理场所:捷迅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34号4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