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0.06 | 1.事实发生日:112/10/06 2.公司名称:捷迅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依据「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第9条规定办理。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讯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1)本公司112年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5,000仟股,每股认购价格新台币60元,实收股款 总额新台币300,000仟元,业已全数收足。 (2)本公司订定112年10月06日为现金增资基准日。 (3)预定股款缴纳凭证上柜日期为112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