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日期

內容

112.05.03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2/05/03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4.全案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发行股数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发行总面额:新台币50,000仟元,发行总股数: 5,000仟股。
5.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7.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8.发行价格:实际发行价格俟呈报主管机关生效后,授权董事长洽承销商依当时市场状况
及「承销商会员辅导发行公司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自律规则」规定共同议定之。
9.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依公司法第267条之规定,保留增资发行新股之10%,计500仟
股由本公司员工认购。
10.公开销售股数: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规定,提拨本次增资发行股数之10%,计500仟
股采公开申购方式公开承销。
11.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
本次发行新股总额之80%计4,000仟股由原股东依认股基准日之股东名簿记载之股东持
股比例认购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认购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东自停止过户起五
日内至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拼凑一整股认购。原股东及员工放弃认购或拼凑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拟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承购。
13.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之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资资金用途:扩展海内外物流仓据点。
15.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计划之重要内容,包括发行价格、资金来源、计划项目、发行条件、预定资
金运用进度、预计可能产生效益及其他相关发行事宜,如有因市场状况或依主管
机关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
(2)本次现金增资案俟呈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授权董事长另订认股基准日、实际缴
款期间、增资基准日及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事宜。
(3)有关本次发行案之相关发行作业及其他未尽事宜,拟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