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议决议增列111年股东常会议程。

日期

內容

111.05.03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1/05/03
2.股东会召开日期:111/06/24
3.股东会召开地点:集思台大会议中心尼采厅
(台北市大安区罗斯福路四段85号地下一楼)
4.股东会召开方式(实体股东会/视讯辅助股东会/视讯股东会,
请择一输入):实体股东会
5.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110年度营业报告。
(2)审计委员会查核110年度决算表册报告。
(3)110年度员工酬劳及董事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本公司110年度盈余分配现金股利情形报告。
6.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本公司110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案。
(2)本公司110年度盈余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文案。
(2)修订本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文案。
8.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无。
9.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无。
10.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无。
11.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1/04/26
12.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1/06/24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1)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东,得向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但以一项并以三百字为限。
(2)提案受理期间:自111年4月11日起至111年4月21日17时止。
(3)提案受理处所:捷迅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34号4楼)
(4)本次股东会股东得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相关事项如下:
行使期间:自民国111年5月25日至111年6月21日止。
电子投票平台: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evote
(5)如因疫情影响,因此发生须变更股东常会开会地点时,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