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本公司现金增资新股发放并上柜暨股款缴纳凭证终止上柜日期公告。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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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2.21

一、本公司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3,770,000股,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共计新台币37,700,000元整,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08年11月25日金管证发字第1080336127号函核准生效在案,并经台北市政府109年2月11日府产业商字第10945747010号函核准变更登记在案。
二、前项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普通股3,770,000股,已洽请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同意于109年1月16日先行依规定以股款缴纳凭证上柜买卖。因本次增资变更登记业已完成,本次增资发行新股之普通股拟洽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同意后,预定于109年2月26日起发放并上柜买卖,原股款缴纳凭证亦同时终止上柜买卖。
三、兹将增资新股上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已发行上柜股票:普通股26,230,000股,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计新台币262,300,000元整。(二)本次现金增资申请上柜数:普通股3,770,000股,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计新台币3,770,000元整。(三)累计上柜总股数:普通股共计30,000,000股,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整,计新台币300,000,000元整。(四)增资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之普通股相同。(五)办理股票过户机构: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庆南路一段83号5楼,电话:(02)6636-5566)。
四、本次增资股款缴纳凭证换发普通股采无实体方式发行。
五、本次现金增资股票订于109年2月26日(星期三)发放并上柜,并于同日终止原股款缴纳凭证上柜买卖。届时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将自动将股东集保账户之原股款缴纳凭证转换为普通股股份,股东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六、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