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本公司108年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等相关事宜

日期

內容

108.12.06

1.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08/12/05
2.发行股数:3,770,000股
3.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4.发行总金额:实际募集总额依发行股数及每股实际发行价格而定。
5.发行价格:实际发行价格将依「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承销商会员辅导发行公司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自律规则」第6条第1项规定,于定价后另行公告。
6.员工认购股数:发行股份总数之10%(计377,000股)。
7.原股东认购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发行股份总额之80%(计3,016,000股),由原股东按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所持股份比例认购,每仟股可认购股数暂订购114.98284407股。
8.公开销售方式及股数:发行股份总数之10%(计377,000股)。
9.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东于认股基准日起之五日内,径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并凑。原股东及员工放弃认购之股份或并凑后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拟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
10.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本次现金增资发行之新股其权利义务与原发行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及偿还借款。
12.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108/12/28
13.最后过户日:108/12/23
14.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8/12/24
15.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8/12/28
16.股款缴纳期间:
原股东及员工缴款期间:108/12/31~109/01/07。
特定人认股缴款期间:109/01/08~109/1/10。
17.与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订约日期:俟正式签约后另行公告。
18.委托代收款项机构:俟正式签约后另行公告。
19.委托存储款项机构:俟正式签约后另行公告。
20.其他应叙明事项:
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08年11月25日金管证发字第1080336127号函申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