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议决议召开108年股东常会公告

日期

內容

108.03.11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8/03/11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8/06/18
3.股东会召开地点:集思台大会议中心达文西厅(台北市大安区罗斯福路四段85号地下一楼)
4.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107年度营业报告。
(2)审计委员会查核107年度决算表册报告。
(3)107年度员工酬劳及董事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5.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本公司107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案。
(2)本公司107年度盈余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修订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部分条文案。
(2)修订本公司「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部分条文案。
(3)修订本公司「背书保证作业程序」部分条文案。
7.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无。
8.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无。
9.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无。
10.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8/04/20
11.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8/06/18
12.是否已于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余分派或亏损拨补议案内容(是/否):否。
13.尚未于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余分派或亏损拨补议案内容者,请叙明原因:
将于股东常会40日前经董事会决议后另行公告。
14.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得
以书面向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提案限一项并以300字(包含案由、说明及标点符号
在内)为限,提案超过一项或内容超过300字者,均不列入议案。提案股东应亲自或委
托他人出席股东常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讨论。
提案受理期间:自108年4月8日起至108年4月18日
提案受理处所:捷迅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34号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