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04.07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6/04/07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份):3,770,000股 4.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5.发行总金额:新台币37,700,000元 6.发行价格:暂订每股新台币 36 元整,实际发行价格俟主管机关核准后,视当时市场 状况并依相关法令规定另行订定之。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本发行股份总数之15%(计565,500股)。 8.公开销售股数:发行股份总数之10%(计377,000股)。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发行股份总额之75% (计2,827,5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得由股东于认股基准日起之五日内,径向本公 司股务代理机构自行办理拼凑认购,其拼凑后 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凑之畸零股,及原股东 、员工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之股份,拟授权董 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之。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发行股份之权利义务相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案于呈奉主管机关核准后,授权董事长另订认股基准日、增资基准日 及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事宜。 (2)本次发行新股所订之发行股数、发行条件、计划项目、资金运用进度暨其他有关本 次现金增资之事项,如经主管机关修正及基于营运评估或因应客观环境而需修正者 ,授权董事长视实际情况全权处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