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104年董监酬劳及员工酬劳发放情形

日期

內容

105.03.25

1.事实发生日:105/03/25
2.公司名称:捷迅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不适用
6.报导内容:不适用
7.发生缘由:依据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05年1月30日金管证审字第1050001900号令办理
8.因应措施:发布重大讯息公告
9.其他应叙明事项:
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于105年3月25日董事会决议以现金发放
员工酬劳及董监酬劳如下:
(1)员工酬劳新台币2,255,512元,与认列费用年度估列金额并无差异。
(2)不拟发放董监酬劳。
(3)上述二项费用与认列费用年度估列金额并无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