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2.24 | 1.事实发生日:105/02/24 2.公司名称:捷迅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项为本公司,请填不适用):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2/4公告之股票初次上柜前现金增资发行新股公告内容二、(八) 「2.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15% 计694仟股由员工认购;其余85% 计3,964仟股, 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及104年6月10日股东会决议,由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利, 全数委由证券承销商办理初次上柜前公开承销。……」中3,964仟股系误植, 应更正为3,934仟股。 6.因应措施:于公开信息观测站更正公告并发布重大讯息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