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办理上柜前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日期

內容

104.12.29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4/12/29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份):4,628,000股
4.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5.发行总金额:计新台币46,280,000元
6.发行价格:暂定发行价格为每股新台币31元,实际发行价格授权董事长于实际办理
公开承销时,参考当时市场状况与主办证券承销商共同议定之。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694,000股
8.公开销售股数:3,934,000股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依证券交易法
第28条之1及本公司104年6月10日股东常会决议,由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利,
全数办理上柜前公开承销。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员工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部分,授权
董事长洽特定人认购之;对外公开承销认购不足部分,依「中华民国证券商业
同业公会证券商承销或再行销售有价证券处理办法」规定办理。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借款及充实营运资金。
13.其他应叙明事项:本次现金增资案之发行价格、发行股数、发行条件、
资金运用计划、进度、预计可能产生效益等及其他相关事项,如因法令规定、
主管机关核示、基于营运评估或客观环境变化而需予修正变更,暨本案其他未尽事宜,
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