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本公司104Q3合并财报(附列103Q3之数据)及XBRL数据

日期

內容

104.12.22

1.事实发生日:104/12/22
2.公司名称:捷迅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联属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项为本公司,请填不适用):不适用
5.发生缘由:
(1) 因申请股票上柜送件所需,委任会计师增加核阅103Q3合并财报,其说明如下
(更@正@后会计师核阅报告增加103Q3核阅;出具标准式无保留核阅报告,报告型态
与更正前一致):

P.4 合并资产负债表
更正前:民国103年9月30日比较数字未经核阅;
更正后:民国103年9月30日比较数字经核阅。(经核阅后数字未变动)

P.5 合并综合损益表
更正前:民国103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及民国103年1月1日至9月30日比较数字未经核阅;
更正后:民国103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及民国103年1月1日至9月30日比较数字经核阅。
(经核阅后数字未变动)

P.6 合并权益变动表
更正前:民国103年1月1日至9月30日比较数字未经核阅;
更正后:民国103年1月1日至9月30日比较数字经核阅。(经核阅后数字未变动)

P.7~P.8合并现金流量表
更正前:民国103年1月1日至9月30日比较数字未经核阅;
更正后:民国103年1月1日至9月30日比较数字经核阅。(经核阅后数字未变动)

P.9 合并附注
更正前:民国103年1月1日至9月30日合并附注比较数字未经核阅;
更正后:民国103年1月1日至9月30日合并附注比较数字经核阅。(经核阅后数字未变动)
(2)上述更补正未达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六条规定之重编标准,故毋须重新编制财务报
告。

6.因应措施:更正本公司104Q3合并财报(附列103Q3之数据)及XBRL数据。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