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3.13 | 1.事實發生日:104/03/13 2.公司名稱:捷迅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 5.發生緣由:原子公司(捷迅香港有限公司)對孫公司(捷迅國際物流(香港)有限公司)104年2月申報資金貸與最高餘額應由0仟元修正為4,069仟元,資金貸與期末餘額應由0仟元修正為4,049仟元,實際動支金額應由0仟元修正為4,049仟元。 6.因應措施:更正公告本公司104年2月資金貸與公告資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